朴有天吸毒案宣判 被判10个月缓刑2年
(综合讯)7月2日,韩国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开庭宣判朴有天吸毒案,判处了朴有天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两年执行,以及140万韩元罚款。
2日上午,韩国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开庭宣判朴有天吸毒案,判处了朴有天有期徒刑10个月,缓期2年执行。朴有天还被罚款140万韩元并被要求接受药物治疗。负责此案的法官在宣判时表示,朴有天对吸毒事实供认不讳,而且毒品检测也证实了朴有天的吸毒犯罪,毒品犯罪理应受到严惩,但法院考虑朴有天被拘留后积极认罪,并且在长达2个月的拘留期间表现出了积极反省的态度,因此决定判处其缓刑。
朴有天今年年初与前女友黄荷娜一起分3次购买了共1.5克毒品,并分7次吸食了其中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