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野猫
前阵子爸妈在脸书中认识了一组文坛作家,首次聚会是于其中一名的家里。间中他们就透露本身的女儿,也就是指我,已开始在本周刊写娱乐稿。刚好那位屋主年轻时也有写过这类的稿子,而且还出书呢。于是,他就找出三本书传给我爸妈,拿回家去送给我做参考。
而那三本书都是写过去又过气的男女艺人,从周璇到邓丽君,田鸣恩到刘文正,写得比目前的狗仔队古板、正经、表面化,当然。我只翻了翻,就把它们丢在角落。“打个电话向人道谢吧。”爸说:“在礼貌上。”我照做,想不到对方就跟我谈上一个半小时,目的是教我如何写作。
其实爸妈都没告诉他,我幼时就开始投稿了,也和一些本地名家见过面。只是我后来没和任何人继续交往,原因是文人相轻,自古以来。尤其一些老男作家,个个都希望向台湾名嘴李敖看齐,对酒当歌,胭脂投怀。
实际上,他们也只是坐在组屋区的咖啡店里,和那些外来的吊花场歌女们打情骂架,真的俗不可耐,一点品味都无。
言归正传,当我放下电话后,就向爸妈抛了句:“谁要学他?我才不要。”虽说艺术创作始于模仿。但多年前有位香港男作家就教导我:要学嘛就学李敖大师,一生都在收集不同的资料。于是,我就从耶稣到玛丹娜,老子到亦舒,Coco到KL。他们所做过“惊天”的事,所讲过“动地”的话,全都记录下来,然后分门别类收集,并且牢牢记在脑海里。
因此,我才能够深入理解香港女艺人汪明荃,为啥至今屹立不倒?时尚女魔头卡洛琳菲德,干嘛一直代替不了安娜温图?还有,为什么我读了奥修的全部作品,仍然没受到影响?
这种所谓的个人作风,无形中就造成了我和那些上一部作品是在800年前写的,但至今仍抱着“作家”之名跑江湖的人,有极深的代沟耶。我就算写的只是娱乐八卦,不过我也要写得“与众不同”,光赞蔡琴的磁性嗓音,对读者有何益处?若写她离了两次婚,依然可以站在舞台上,至少可以给那些失婚的女性一点鼓励。
坦白说,我可从来没兴趣当“狗仔队”其中一员,原因是现代人的思想要求不一样,只单单爆料演艺工作人员的私隐,应该算是过时。我只希望能当只“小野猫”,穿越在娱乐界、文艺界和时尚界之间。就事论事,与人无关。
Text:Lady卡卡
Lady卡卡表面是位编舞老师,但暗地里,却是一位“八卦精”,本地娱乐圈的屎尿,都逃不过她的眼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