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说,只是听说。过往香江有一对姐妹,小爱和小艳,同时报名参加电视台举办的《斗歌竞艺》,经过几轮的斩将,直到大决赛的成绩出炉之时,姐妹俩都同样获得了全场最高分的纪录。问题是姐在音色方面赢妹一分,所以,姐原本就应该夺冠。可惜,妹在台上的表现却有大将之风范和“天皇巨星”的潜质。

经过评审员的几轮争执,最后的决定是让小艳登上王位。果然伊接下去的成绩,都不辜负众望,还获得了“百变天后”之美誉。而小爱只能被安排拿亚军,照理说那也是很无可奈何的。但是主办当局偏偏在最后一分钟又警觉,总不能让她们姐妹俩包揽全场冠亚军吧。为了避免引起观众的不满,只好忍心把姐拉尾,倒数第一。

所以说,任何比赛永远有不公平的时候。尤其是本地那种所谓的“斗歌竞艺”,就算参赛者很有“天王天后”的潜质,但他们只要在现场咬错其中的一个字,或进错其中之一拍,就会全军覆没。除非,除非他们刚好有花一大笔钱,向某个评审员私下学歌,可能还有些机会。若比赛是在某间酒楼餐馆举行,就看谁卖的宴票最多,现实非常。不过这种“玩臭”的做法,又众人皆知,难怪那些落败者会嚷“Kelong”。

上世纪我曾见过小爱和小艳本人,总觉得姐的样貌比妹好看,而且朴素斯文又温柔,像可亲的邻家女孩,再加上一张会说话但十分真诚的嘴,一见她就非常喜欢,可惜这类的女孩根本不适合演艺圈。还是妹比较有光芒,即使没化妆,一出现,全餐厅的人都对她行注目礼,她的潇洒自如非常得人好感,可见“百变天后”就是“百变天后”!

总而言之,这个故事教会了咱们,谁若是希望当一名舞台的表演者,那他就要具备天生的才华。声色艺缺一不可。假如一位艺人在台上表现像块木头,那我会劝他只呆在录音室。若他两者皆不是,那他就更应该有自知之明,靠边站就行,或者跟我滚到台下当听众。本地的演艺水准已够低落了,希望他们千万不要学人硬硬挤上台,来虐待咱们这群观众的雪亮的眼睛和灵敏的耳朵。拜托。

701叽喳坊
Text:Lady卡卡
Lady卡卡表面是位编舞老师,但暗地里,却是一位“八卦精”,本地娱乐圈的屎尿,都逃不过她的眼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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