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驾车撞倒电单车
瑞恩出庭表示要认罪

(海峡时报)
(本地讯)涉嫌驾车撞倒电单车的本地电视红星瑞恩,昨早(22日)出现国家法院交通庭,面对一项抵触交通法令第65节“未谨慎和注意驾驶”条文的传票。她当庭表示准备认罪,案件展期至下个月1日过堂。
瑞恩被指于今年4月12日下午4时16分,开着SKT222R的宝马跑车进入金文泰2道第331座组屋的停车场时,没有谨慎和注意路况,也没好好控制汽车,导致车子撞向路堤,再撞向停在那里的电单车。
抵触交通法令第65节条文者,可判罚款不超过1000元,或坐牢长达6个月,或2者兼施。重犯者可判罚款不超过2000元,或坐牢长达12个月,或2者兼施。
瑞恩静静坐在第21庭室公众席的最后一排,陪伴她的包括女经纪人和一名女性朋友。上午10时30分面控时,她神情镇定,告诉法官她有意认罪,整个法庭过程历时不到5分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