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资深艺人澎恰恰日前向警方报案,表示自己因拍片需求,向一自称“小陈”的男子借贷,结果惨遭诈骗,警方循线逮捕本名吴宣学的小陈及一名李姓男子,依法移送法办,检方依诈欺等罪起诉。台北地方法院5月19日宣判,考量吴男认罪,并同意以分期付款还款,判处10月有期徒刑,缓刑4年,全案可上诉。

根据检方起诉,澎恰恰主张,2019年底他有意筹拍电影,于是透过友人仲介,向吴男借款1000万台币,但吴男要求先给180万保证金。澎恰恰不疑有他,开立支票付款,之后吴男人间蒸发。不甘受骗,澎恰恰同年3月,低调向刑事局报案。

检警追查发现,澎恰恰开的支票最后自李姓男子的账户兑领,循线逮捕到吴男后,也在宜兰逮到李姓男子。吴男当时供称,因为怕澎恰恰还不出钱才兑领,否认诈欺,但这样的说法并不被检察官接受。至于李男部分,因检方查出李男仅单纯提供账户,整个过程并不知情,因此给予李男不起诉处分,另依诈欺罪将吴男起诉。

全案进入台北地方法院审理,吴男改口认罪,并承诺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款项,法官因此判决吴男10月有期徒刑,缓刑4年,若未依约还款,检方可声请撤销缓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