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伟性侵3女 被判入狱7年8个月
艺人秦伟(55岁)被控涉嫌性侵多名女子,其中包括女编剧、女造型师和女粉丝,最终性侵罪名成立,于11日被判入狱7年8个月。
据悉,2016年7月,一位女造型师透过面簿指控性侵,还提到由多名被害女性,年纪最小的才14岁,所以她最终决定提出告诉。
检方查出秦伟利用艺人身分,连续性侵8女,检方最后以7次强制性交、3次强制性交未遂等,共10项罪名起诉秦伟。
女造型师表示,2010年7月她受邀到秦伟位于北市信义区的住处做造型,然后到房间挑衣服时,秦伟将她压制在床上,虽然她拉住裤子拼命抵抗,大喊“不要”,秦伟却说:“不要就是要”加以性侵。
另一名名女编剧则控诉秦伟用谈偶像剧剧本为由邀约到住处,她一进客厅就被秦伟脱裤性侵。此外,一位女粉丝在2012年初加入秦伟脸书粉丝专页,与秦伟私下用面簿互动聊天,不料秦伟邀约她吃饭后,就把她骗回家性侵。
对于这3起案件,高院于已在11日做出裁定,酌定刑之执行与教化可能性后,定秦伟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8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