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男星祝钒刚(40岁)在2013年农历过年期间持有5.53公克大麻烟草被警方查获,台北地检署审酌他坦承不讳且写悔过书,给予缓起诉,须支付公库6万台币。警方今年4月间临检发现祝男身上怀有大麻油电子烟,被移送侦办。检方查出尿液有毒品反应,今给予缓起诉处分,条件是自费戒瘾治疗2年。

台北市警保安大队4月13日在中山区建国北路、农安路口临检,赫然在祝钒刚身上发现大麻油电子菸,因此将他带回,于隔日以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北检,内勤检察官複讯后命以5万台币交保。

祝钒刚到案后供称,大麻烟油是多年前到某家夜店,有人提供给他的,同时也坦承在被警方临前几个小时,有在车上吸食。

检察官考量祝钒刚认罪,虽曾因吸食毒品涉案,但都超过5年,且均缓起诉,这回再犯,考量他认罪,坦承犯行,因此给予缓起诉处分,条件是自费戒瘾治疗2年。2007年间,祝钒刚吸食大麻,检方向法院声请观察勒戒获准,予以勒戒47日。2013年大年初三持有5.53公克大麻菸草,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