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要通过各种医药辅助途径延长生命?任何年龄达21岁、心智健全的人,都可以签署预先医疗指示,授权医生让死亡自然发生。不过,这和安乐死截然不同。治疗的医生会根据每个病人表达的愿望,并配合护理目标,尽力给予病人治疗和护理,目的是支持他们的自主权和自尊心。

随着医学科技日益进步,患上末期疾病的病人已多了选择,是否要通过各种医药辅助途径延长生命?对某些病人来说,这可能须要降低生活素质,这便引发是否应该出于个人要求而延长生命的困扰。
2019年新加坡管理大学进行了一次全国性调查,62%的国人不后悔拥有充实而完整的生命。然而,少于四成的国人知道什么是预先医疗指示,而不到百分之一的人签了指示。

属法律文件

预先医疗指示( Advanced Medical Directive AMD )是病人自愿签署的一份法律文件,告诉医生在他们丧失行为能力或不能自行决定时,他们对生命末期护理所预先做出的选择。
任何年龄达21岁、心智健全的人,都可以签署预先医疗指示,授权医生让死亡自然发生。不过,这和安乐死截然不同。安乐死是蓄意通过非自然方式结束生命,在新加坡属非法行为。
通过预先医疗指示,个人表达了拒绝接受额外的维持生命措施的愿望,这包含任何的医学治疗法或措施–明知患绝症病人的死亡即将发生,却只为了延长死亡过程而执意进行。额外的维持生命措施,包括心肺复苏(使用机械支持呼吸)、洗肾、输血、维持血压的药物等。
新加坡是在1996年立法,那是鉴于医疗护理取得的进展,医生能通过支持器官来延长病人的生命,即使患上末期疾病者的病情已不可逆转,诸如患末期的心脏病、肺病、肝病或肾病,已经蔓延的癌症、后期失智症及神经退行性疾病等。

降低生活素质

盛港综合医院重症监护医学组顾问医生李一琳说,一般上患多种器官衰竭症的病人送到医院的加护病房时,病情已经很危急,死亡率达20%至35%。额外的维持生命治疗法是可能延长他们的寿命,但会大大降低他们的生活素质。
李医生说:“病人最终可能须要长期洗肾、切开气管(从颈项前面插进呼吸管)、管饲、或长期使用导尿管。他们可能已经无法说话、不能自理、日常起居活动如饮食和洗澡都须依赖护理者。这些情况都是因为重病导致身体衰败的结果。
“治疗的医生会根据每个病人表达的愿望,并配合护理目标,尽力给予病人治疗和护理,目的是支持他们的自主权和自尊心。”
不过,假使病人没立下预先医疗指示,病人又失去作出决定的能力,医生就可能需要与病人家属进行一番不容易开展的讨论。这会给正在蒙受精神痛苦的亲人加重负担,很多时候还令他们产生罪恶感。

执行条例很严格

李一琳顾问医生强调,不管病人有没有立下预先医疗指示,只要他们还有一线治愈的希望,每个医生都会确保给病人提供所有须要的治疗。
其实,执行预先医疗指示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,在新加坡也不常见援引这种法律文件。要执行指示,须要3个医生包含病人的主治医生及2位专科医生,一致判断病人病情已经来到终端。假使有任何异议,卫生部便会另外委任3名医生组成第2支队伍。假使第2支队伍还是不能达至一致意见,预先医疗指示就得搁置一旁,主治医生便会根据病人的最大利益继续给予治疗。
为了进一步保护病人,他们立下的预先医疗指示会保持秘密,医疗提供者不得提出询问,除非主治医生认识到病人已经病危,而且失去作出决定的能力。病人如果改变主意,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取消已立下的预先医疗指示。

病人须认真考量

病人在立下预先医疗指示前,应考虑他们要在什么情况下选择自然死亡;以及在什么情况下,选择延长生命,即使因此丧失某些身体原本能自主的功能。
李一琳顾问医生也鼓励每个人,都与家人讨论生命结束前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,这样,护理目标便会一致:“有时候家人没留意病人的愿望,就会产生摩擦和不愉快,届时家人便会感到非常难以接受病人表达的意愿。”

受访专家
李一琳医生
重症监护医学组顾问
盛港综合医院

(本文取材自新保集团杜克-国大学术医学中心出版的《新脉动》,有兴趣的读者也可链接www.singhealth.com.sg/singaporehealth 阅读英文原文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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